外商獨資企業

外商獨資企業
外商獨資企業指外國的公司、企業、其他經濟組織或者個人,依照中國法律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全部資本由外國投資者投資的企業。根據外資企業法的規定,設立外資企業必須有利於我國國民經濟的發展,並應至少符合下列一項條件,即採用國際先進技術和設備的;產品全部或者大部分出口的。外資企業的組織形式一般為有限責任公司,也可以說是一人有限公司。 但不包括外國的公司、企業、其他經濟組織設在中國的分支機搆,如分公司、辦事處、代表處等。
分類
外商投資企業[1]根據投資方式、分配方式、風險方式、回收投資方式、承擔責任方式、清算方式的不同又分為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外資企業(也稱外商獨資企業)和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外商獨資企業是外資企業的一種,是依照中國法律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其資本由一個外國投資者投資的企業。
特點
1、除土地外,企業的投資百分之百為外國投資者所私有,沒有中國投資者參股。一個企業可以是一個外國投資者獨資,也可以是若干外國投資者合資。
2、獨立經營,沒有中方參與經營管理。企業依照批准的章程進行經營管理活動,不受干涉。
3、自負盈虧。經營收入除按中國有關稅收的規定納稅後,完全歸投資者所有和支配。企業終止,應當及時公告,按照法定程式進行清算。
註冊資本及出資期限
外國投資者可以分期繳付出資,第一期出資應在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90天內繳付不低於資本金的15%,最後一期出資應在2年內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