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標註冊概況

香港商標註冊概況
    香港商標註冊處在一八七四年開始運作,是全球歷史最悠久的商標註冊處之一。除負責註冊商品商標外,由一九九二年開始香港更註冊服務商標。由一九九六年四月至一九九七年三月為止,商標註冊處收到的申請達16,708份,而過去數年,申請數目一直穩步上升。
商標註冊
    申請人申請註冊新商標後,若商標條例所定的準則均達到,通常大約會在十個月內接獲通知,可以為議的商標刊登公告。隨後,公眾人士如有法 理根據,便可在兩個月的法定期限內提出反對。如無人反對,一般在兩個月後,有關商標便可註冊。因此,如無人提出反對,整個註冊程式 大約需時14個月。而已注冊商標受法例保護的有效期,則由香港商標注 冊處接獲有效申請書當日起計算。
適用的國際公約
    由於中國將《巴黎公約》延用於香港特區,加上中國香港為世界貿易組織成員,因此,商標申請人在香港特區提出申請,便可享有《巴黎公約》優先權。
建議的新商標法例
    香港特區計畫在一九九八年大幅修訂本地的商標法例。政府已公佈建議的新法例,徵詢公眾的意見。建議的法例如獲得通過,將可簡化申請和審 查的程式,根據新法例,可註冊為商標的標誌種類將會增加。例如聲音和香味均可被註冊,商標轉讓和授予特許的程式將會簡化,涉及多於一類商標的註冊申請亦會 被接納。
 一、申請條件
 1、可以以自然人或法人申請;
 2、提供商標的中文或外文名稱(圖形不提供查詢);
 3、須保護的商品名稱或專案清單;
 4、如果您的商標為彩色,必須指定哪種顏色
二、辦理商標申請所需材料:
 1、以法人申請,附《營業執照》或有效登記證明影本1份;以自然人申請附個人身份證明文件1份;
 2、清晰商標圖樣25份(相片紙不接受),圖片尺寸要求不超過10×6釐米;
 3、填寫申請表1份,申請表必須由申請人簽署或由代理人簽署
三、商標申請收費標準:
 1、查詢費:普通:一個工作日;詳細:十個工作日
 四、辦理商標註冊程式及所需時間
申請註冊時間:香港智慧財產權署商標受理通知書(TM)約3天;商標註冊(R)證書約6-8個月;
註冊辦理流程:香港智慧財產權處查冊--正式申請--初次審批--排版印刷--刊登憲報--正式審批--領取證書